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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证办理流程

二胎证办理流程你知道多少呢?不少家长都沉浸在生二胎的欢乐中,但是了解在生二孩之前还需要获取一些证件,比如准生证。准生证是每个孩子来到这个世上之前的必备证件,那么怎么办准生证?二胎证办理流程又是那样呢。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即可向对应地区的街道计生办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之后,先关工作人员即可受理,只要材料齐全办理时间很短,流程简单,具有如下。

1外出育龄人员到生育管理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领取《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2前往生育管理所在地镇乡计生办经过审核后,即可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小孩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全国各地,像北京、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区出生证明办理方式有所不同,但是各地出生证明具体办理流程都是大同小异,只要是出生的孩子都可以办理,无论是父母已婚还是未婚的,其次大家要记住新生儿小孩出生证明办理时限是有规定的。

母亲最好亲自为小孩办理出生证明

小孩的出生证明需要在宝宝出生起一个月之内办理,没有按时办理,补办的流程很麻烦。我们来看看小孩出生证明办理具体流程。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流程

1、准备出生证明办理资料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所有资料字迹清楚,并且双胎需要准备双份资料,上交后信息是不能更改的;

2、给小孩取名至少三个字,使用全国通用规范汉字;

2具体办理流程

1、按照预约时间到医院出生证窗口排队,领取号牌;

2、提前带好签字笔,按办理号牌的顺序,填写登记表格、领取信息;

3、如果不是母亲亲自来办理,还需要填写的委托书,拿好资料,到2号窗口;

4、在2号窗口核对信息,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5、申办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将回执提交2号窗口;

6、办理完毕,整理资料和办好的《出生医学证明》。

Tips:

注:大家在进行出生证明办理流程的时候,在诊断证明空白处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父母联系方式等孩子信息,所有办理流程所需的格式请按照模板要求复印,并且领证严格按照时间领取,过期不取的话就需要重新递交资料预约。

重庆三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重庆三胎办理准生证与其他地方都是一样的,生三胎还是要经计生局批准,能不能给三胎准生证,要看是否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

三孩准生证办理流程

1.先到集体户口存储处拿出户口首页和本人那一页,那就是当户口本使用的;

2.再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备注:如果你在外地务工,现居住地也可以办理;

3.到医院开妊娠证明(已生育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这时会要求先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委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4.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5.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村委会),备注:可以先跟女方居住地的社区相关部门沟通下,另外即使符合条件,也不是很容易就办好的,要有多跑几回的准备。

Tips: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

二胎准生证一般在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办理.,但居住在男方满一年以上的,并有长期居住趋势的,可以在男方户籍地乡镇所在地计生办办理。

二胎生育证申办材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3、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它证明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2)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应提供第一个孩子的收养证明;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供本人独生子女证及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的证明并由乡级调查确认;

4)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荣誉证书等;

5)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初婚证明、丧偶证明及未生育证明等;

6)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一方丧偶的死亡证明、所在乡镇(街办)计生部门出据的生育二孩证明、二孩准生证以及另一方未生育证明;

7)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提供双

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丧偶证明及生育证明等,并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8)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应提供男方的户籍迁移证(或者户口本)及女方的独生子女证明或者双女户证明;

9)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

以上材料必须以所在乡镇政府(单位)双联涵的形式上报,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即可。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免冠近照各2张。

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无异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